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方案(2)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方案(2)

核心提示: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查程序制度,编制重大事项报送审查、组织审查、意见反馈等审查各环节工作流程。明确重大事项承办单位(部门承办科室)、政府办公室(部门办公室)、政府法制机构(部门负责法制审核的科室)的职责分工、岗位责任和工作时限。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章立制(xx年x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遵循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要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审查的范围、时限和方式,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登记、分办、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运转流程。各级法制工作机构要建立审查工作台账,对审查事项、审查时间、审查意见、承办人等进行登记,做到审查工作有备可查。

(二)全面推进(xx年x月-x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逐项抓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要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安排上会讨论,不得提请领导审签,确保重大事项应审尽审。政府法制机构要全面履行审查职责,以认真负责、客观审慎的态度提出审查意见,确保重大决策依法合规。

(三)总结提高(xx年x月)。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总结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于x月x日前将落实本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合法性审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强化举措、强化责任、强化落实, 建立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统筹协调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室和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合法性审查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解决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办公室及重大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把审查关口,确保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全部送审,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审查资料档案,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

(三)开展培训交流。加强对全市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部署和指导,总结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审查人员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审查实务培训,搭建交流与研讨平台,提高审查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合法性审查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审查力量。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机构建设,配齐配强适应审查工作任务的人员,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查任务相适应。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加大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的督促与检查,将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未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决策违法,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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