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秋·国庆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通知(2)

2016年度中秋·国庆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通知(2)

核心提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惠民菜篮子工程”活动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为中秋期间,从2016年9月8日7:00至9月17日19:00,计10天;第二阶段为国庆期间,从2016年9月24日7::0至10月7日19:00,计14天。活动总计24天。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惠民菜篮子工程”是市政府民生工程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定点 单位要严格内控管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明码标价、经营销售台账、质量检测等制度,依法规范经营。同时,“惠民菜”销售区域要做到标志标识明确醒目、菜品摆放整齐有序;柜面菜品陈列整理及时、分捡到位,严禁腐坏、残缺等不符合新鲜一级标准的菜品上柜销售。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定点单位要结合本企业中秋、国庆商品促销活动,围绕“保障供给、稳定物价、安全消费、惠顾民生”要求,精心组织、及早部署,对肉、蛋、菜等主要副食品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做好采购和供应,确保 “惠民菜”不脱销、不断档。同时,定点单位在活动期间要采取 “惠民菜篮子工程”系列宣传措施,推进适合节日特点、烘托喜庆气氛的惠民、便民、利民举措,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活动两个阶段之间,鼓励各定点单位根据自身营销能力,自主开展多样化惠民销售活动,丰富节日市场,通过让利于民来树立企业良好的口碑和形象。

(三)强化监督,抓好落实。

各定点单位要切实履行经营承 诺,确保“惠民菜”20个规定品种以市场平均价为基准,蔬菜类下浮15%以上、其他品种下浮5%以上。同时,每天推出不少于5 个品种的蔬菜以低于1元/斤的价格供应市场。期间,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要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明码标价和公示不规范,品种不足、未达到规定的下浮标准等问题如实记录并督促整改,活动结束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局(价格监测认证中心)提交检查情况和问题汇总表。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市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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