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赛范围
各旗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家、自治区驻市各单位,以单位系统组队参加。
五、具体要求
㈠本次大合唱比赛活动意义重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委政府系统内组织的参赛队伍,演唱人数要求80人以上(包括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指挥、团长或领队),要求参赛队员身体健康,统一着装演出。
㈢本次比赛只设大合唱组,一把手参加可得领导参与分满分。本单位人数不够的,可以以本系统为单位联合组队参赛。本次比赛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项目。
㈣参赛曲目从100首爱国歌曲以和50首“中国梦”第一、二批主题新创作歌曲中选择,也可采用符合合唱节主题的自创曲目,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个单位准备两首歌曲,乐队自备,现场不得使用伴奏带。
㈤本次比赛要求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电子版参赛节目登记表。9月29日、30日8时彩排,20时进行比赛,比赛地点:xx文化演艺广场(市文博中心南广场)。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中共xx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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