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赖”无处可赖

让“老赖”无处可赖

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开展专项整治,我国诚信建设已取得积极进展,但诚信缺失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严惩“老赖”刻不容缓,也绝不能手软,关键在于制度管用。让“老赖”处处受限离不开联合惩戒,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行动,真正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惩戒“老赖”效果

不能入党,不能进入某些市场领域,不能坐飞机、住星级酒店……今后,失信“老赖”们的活动空间将会越来越小,日子也将会越来越难过!根据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必将让“老赖”们无处可赖、寸步难行,也必将推动诚信风尚日益形成,筑牢诚信社会的基石。

诚信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这些年来,通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开展专项整治,我国诚信建设已取得积极进展,但诚信缺失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比如,屡现于公众视野的“老赖”就是一个“老大难”。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就有一批“老赖”把不讲信用当做家常便饭,故意拖延履行债务,或拒不履行到期债务,以至于债权人把官司打赢了,钱也要不回来。如果任由“老赖”我行我素、想赖就赖,必然导致社会诚信缺失、价值观念扭曲、市场秩序混乱、法律尊严受损。

严惩“老赖”刻不容缓,也绝不能手软,关键在于制度管用。“老赖”成为社会顽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太低。这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增强实操性,意味着大大加重失信成本,对“老赖”重拳出击。其规定的11类37项惩戒措施,涉及众多领域,形成了一张天罗地网,使“老赖”躲不过、溜不掉、跑不了,不敢赖、不想赖、不能赖。

让“老赖”处处受限离不开联合惩戒。过去“老赖”心存侥幸、有生存空间,还因为有漏洞可钻。“老赖”规避法院执行的手段翻新,打击难度越来越大,光靠法院孤军奋战还不行,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行动。只有法院与公安、民政、住建、财政、金融、税务、工商、证券、科技等部门通力合作,借助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全面覆盖,才能真正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切实提高惩戒“老赖”效果。

抹去失信污点,诚信才能发光,所谓“扬善须抑恶”。套上层层“紧箍”,有力打击躲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不仅能够使“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而且对潜在“老赖”也会产生极大震慑,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如此,必能有效堵住失信者低成本得利的路子,从根本上提升诚信的含金量;也必能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浓郁起来,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入满满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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