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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晓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11)

3.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制度治党,关键是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制度,不搞特殊。从查处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看出,都是由于目无党纪国法、不受制度约束导致的。一些人自恃位高权重,可以为所欲为,不受党纪国法制约。特别是有的一把手权力失控,践踏民主集中制,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事实证明,领导干部对制度治党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在制度治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首先是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破除根深蒂固的人治观念。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是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白在党内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总有一天是会毁了自己的。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

4.围绕“四个着力”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016年9月27,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为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正确指导。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始终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积累了丰富经验,为保证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完成中心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综合分析,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一是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三是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四是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形势下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作出示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要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5.按照“三个保证”要求加强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稿也将提请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这将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正确指导。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加强党内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重大意义。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人们为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痛心不已。痛就痛在如果权力监督机制更为完善、有力、高效,如果他们能够自觉接受来自多方面的监督,而不是躲避、抵制、破坏这些监督机制,他们中的不少人也就不会一步步沦落到这般地步的。曾有贪官在临刑前对因监督不力而走向深渊无比悔恨,但悔之晚矣。痛定思痛,监督对每个干部来说,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既是铁笼子,也是保护伞;既是摄像头,也是正容镜。监督得力,是对全体干部的真正爱护。监督失效,是某些人犯错误甚至犯罪的重要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阐述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指出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严”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不轻松、不自由、不满意,但却强化了干部监督,管住了为所欲为,挡住了下滑通道,严出了优秀干部。“三有”让干部敬畏道德、戒除贪欲、慎行慎独,锤炼了修养、提升了境界、完美了人生。所以,敢于实施严格监督的党组织和领导,是对党的事业和各级干部高度负责的党组织和领导。相反,那些监督有名无实、松松软软的部门,那些不管事、不得罪人、不行使监督权的领导,恰恰是对事业、对干部不负责的部门和领导,是纵容某些人跌进陷阱、不能自拔的无形推手。

良药苦口利于病,监督约束利于人。一些人不喜欢监督,嫌监督碍事,想方设法远离监督,一个重要的认识原因,就是目光短浅、私欲蔽目。只看到身边有一把戒尺让自己不敢乱伸手,没看到若无这把戒尺搞不好手就伸到老虎嘴里去了;只喜欢牛栏关猫好让偷腥管不了,未曾想扎紧了制度笼子就保住了一身清白、一世清名。这方面,还要学学唐太宗。直言进谏的魏征让他如坐针毡、如芒刺背,不能随心所欲、一言九鼎,但魏征死去却让他恸哭长叹,“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监督好,大有益。加强和完善监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机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和约束各级干部行为的良方良制。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官、从严监督,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在党内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关上出轨越界、跑冒漏滴的思想闸门。

党内监督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一是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二是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责任编辑:余永峰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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