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自信为依托,巩固共同理想
习近平同志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我们要从文化的维度,在基础、广泛、深厚上下功夫,以文化自信为依托,不断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加强文化支撑的力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中,文化是重要支柱,支柱越有力,大厦越稳固。实践反复证明,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已得到全国人民的认同和国际社会的赞同。但是,也有极少数势力逆势而动,抵制、干扰甚至唱衰、抛弃社会主义的明火暗流不仅从未停息,而且随着中国的发展壮大而加剧。他们惯用的伎俩是动摇人们的理想信念,消解人们的精神防线,图谋让我们的伟大事业失去文化的支撑。这深刻警示我们,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必须着力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源,培为政之本,激发正能量、新能量,提高抗干扰、排障碍、除诱惑、拒腐蚀的自信心、自觉性。
拓展文化感召的广度。中华文化贯通于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建设的各个领域,渗入于生产、生活和人际关系,覆盖着广大地域、人口,具有广泛性。在新时期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歌猛进,不断取得伟大成就,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和富于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愈加以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弘扬起来,使拥护、认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公约数”,愈加增大,在干部、群众和各个社会阶层中产生了巨大的感召力。但在各种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复杂形势下,国内极少数人盲目崇洋,把西方的模式奉为“普世价值”大肆宣扬,西方敌对势力不甘心中国的进步和强大,图谋借助文化渗透对我进行分化、西化。因此,坚定文化自信,抓住“关键少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辩证取舍外来文化,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凝心聚力,是我们必须自觉承担的重大而长期的历史使命。
开掘文化影响的深度。我们的文化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理论底蕴、实践底蕴、民心底蕴。它经历了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磨砺,经历了党领导人民在伟大斗争中的培育和洗礼,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它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指导下、在近现代接续奋斗中繁荣发展,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和实践的检验,为广大人民所接受、所认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国际综合国力竞争异常激烈、文化较量无处不在,讲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党史和中国文化故事,深入开掘“形于中”而“发于外”的国家软实力的文化资源,增强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巩固共同理想的应有之义。
以文化自信为牵引,强化核心价值
文化是维系民族生存、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的内核是价值追求。增强文化自信,重要的是增强核心价值观的自信。习近平同志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中华文化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在民族的心理上打下了辨明真伪、评判优劣的思想道德烙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是把全社会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的基本要素。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文化在当代中国和当今时代的深化和升华,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如果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就会魂无定所、行无归依。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社会转型引起的深刻变化,既为社会注入强大活力,又给人们的价值观念带来了不可掉以轻心的挑战。我们要以增强文化自信为牵引,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强骨固本、筑基铸魂工程,锲而不舍、持久不息地抓紧抓好。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融会一体,深入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时代课题,指明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概括了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是在站起来的基础上富起来、强起来,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走在世界前列的基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文明是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鲜明特征,是民族复兴的精神支柱;和谐是社会与自然、社会各系统之间的和谐,建设和睦相处、和谐共治的和谐社会,反映了人民的期待和向往。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概括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是同国家意志、人民愿望、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自由,它的最高境界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平等是人人享有依法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理想状态,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是维护社会系统正常运转、保障公民根本利益、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概括了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是核心理念和永恒主题,敬业是立身之基,诚信是处世之本,友善是行事之道。
我们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它在思想多元多变中的主导功能、在社会深刻变动中的稳定功能、在见贤思齐育才用才中的导向功能、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中的奠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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