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以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这些主题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领导是保证其他“三个全面”正确发展方向和为之统筹推进、合理协调以及团结与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所必需的根本条件,所以历次全会的公报中都有专门的部分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十八届六中全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审议通过了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以新制定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章,但党章的要求要细化为各种具体的纪律、准则、条例、法规等制度性安排。新制定修改的《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效力层级较高的党内法规,既是对于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与党内监督要求的细化,也将十八大以来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这两个关键问题上的新探索、新实践、新经验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这两部党内法规一方面深入总结了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了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另一方面,全面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与此同时,还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比如,《准则》中新提出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就有160多条。上述两部党内法规旨在构造常态而有效的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机制,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 )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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