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解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解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

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我国新一轮医改已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一些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制约医改推进的步伐。

中办、国办近日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各地落实医改方案有何亮点?如何以实践经验助推医改再上台阶?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日前就意见作了解读。

开展试点,夯实“三医”联动基础

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意见】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梁万年: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看得起病,理顺药价是关键

在日渐高涨的“看病贵”呼声中,必须理顺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既要确保患者看得起病,又不能挫伤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

【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

梁万年: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等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资源不均,家庭医生和分级诊疗是关键

在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的前提下,必须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既要保障患者看得好病,又要解决“大医院人满为患,小医院门可罗雀”的两难困境。

【意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梁万年: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选择任意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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