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明: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杨朝明: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在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拿出新的办法和规定。”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出自《韩非子·五蠹》,强调法度应随时顺应变化而变化,社会才能治理得好;社会管理与社会实际相适应,才能取得成效。其下一句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时代发展了而治理方式却一成不变,社会必然危乱;智能高的人多了,而禁令规定却一成不变,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社会、管理民众,法治会随着历史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会同步变更。法治只有变革,只有随时代、社会变化而变化,才能取得长治久安的效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是古代治理尤其是变法理论的核心命题。在韩非之前,商鞅曾就“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提出“治世不一道”“法宜其时则治”的观点,主张法要应时而立,应时而变。商鞅有《商君书》传世,其中说:“先王当时而立法,度务而制事。法宜其时则治,事适其务故有功。”又说:“礼、法以时而定。”都是说立法治世要审时度势而行事。商鞅正是应战国新兴军功阶级兴起这个“时”,通过南门立木的方式赢得民众,树立起变法的威信,使秦国在短时期内便国富兵强,奠定了统一六国的基础。

无论是“与时转”还是“与世宜”,都强调要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贯的真理:只有“变”才一成不变。我国历史上有关的论述很多。例如《淮南子·人间训》说:“五帝贵德,三王用义,五霸任力。今取帝王之道,而施之五霸之世,是由乘骥逐人于榛薄,而蓑笠盘旋也。今霜降而树谷,冰泮而求获,欲其食则难矣。”《周易》则总结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或极限就会变化,变化才能畅通,畅通才能长久。所以《礼记》等主张“与民变革”。隋代学者王通说得好:“通其变,天下无弊法;执其方,天下无善教。”清末变法维新时,维新人士就喊出口号:“变者,古今之公理也。”任何事物都要变,法度自然也不例外。根据情况的变化而灵活行事,才能避免法规弊陋;如若不知变化而墨守成规,良风美俗就难实现。所以说,治理国家必须善于了解时事,通权达变。

不论自然宇宙还是社会人生,万事万物动静行止,迁流不息,千变万化,人们要适应变化,就要了解那个“时”。《系辞传》说:“变通者,趣时者也。”变通的原则是“与时偕极”“与时偕行”。三国时代的著名易学家王弼说“卦以存时,爻以示变”,因时而变正是《周易》的精义。孔子被称为“圣之时者”,倡导“君子而时中”,人们应合乎时宜、随时变通,力求分寸恰当、合乎尺度。只有敏锐地感知时代或时势的变化,才有可能做到“时止则止,时行则行”,才能“动静不失其时”,顺应时代变化,从而“物无不顺”。

习近平总书记引用“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不仅在于说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适应时代和社会新情况需要应运而生的重要文件,而且强调新老准则之间的相互联系,这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所必须遵循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新的标准和要求,全体党员应顺应时代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也提出警示,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产生,全体党员应认真学习与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精神实质,适时体察新情况和新问题,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

(作者系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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