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砥:监察全覆盖传递党风廉洁建设新信号

张砥:监察全覆盖传递党风廉洁建设新信号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明确定性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足见其在中央战略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离不开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在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的当下,中央适时推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眼点就在于探索如何以更完备系统的顶层设计,巩固反腐成果、护航改革发展。打好反腐“改革牌”,让廉洁清风与改革新风互相激荡,新形势下中央管党治党的思路和方法愈发清晰。

以深化改革推进反腐败,需要完善制度,在全覆盖上做文章。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职能分散,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会影响反腐败成效。进一步整合反腐败资源,理顺办案程序,使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很有必要。按照《方案》要求,“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首当其冲就是要将监察提升为国家监察,通过人大授权的方式,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这不仅有助于化解现有反腐机构在法理依据、适用范围、职能衔接等方面的困境,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压缩腐败滋生的灰色土壤,实现360度无死角的全方位监督。

全覆盖,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体现出巨大的制度进步价值。作为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反腐败既涉及党风政风,也关联社风民风。在《方案》中有一句新表述,“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与以前说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所不同。虽是一字之别,却透露出更新的信号,那就是廉洁将不仅仅是“党”“政”两个系统的工作,更将拓展到所有公职范围,乃至与公权力、公职人员打交道的整个社会。从这样的意义上看,在制度层面明确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意味着其所面对的将不仅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的腐败现象,更有社会上的腐败文化,以及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比如商业贿赂、红包文化、违规而不违法的某些商务运作等等,均可置于“全覆盖”的框架之下。

人民对于国家机关的要求,不外乎廉洁、勤政、高效,而这也正是人民寄望监察委员会所要达到的目标。做好监察,对公职人员的钱权交易要查,对于用权的规范性、政府效能也要抓。廉洁是底线,勤政是状态,高效是目标,把方方面面的工作都管住管好,监察体制改革就能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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