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改革需要“三给力”

监察改革需要“三给力”

“吾日三省吾身”才能让自己好;“躬自厚,则远怨矣”才能让人称好。“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就是人间君子。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如何让党和国家好上加好?如何让党和国家更好?需要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实现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如何让监察体制改革成功?需要“三给力”。

需要中央给力

一是总书记给力。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十八届六中全会也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并对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

二是《方案》给力。11月上旬,中共中央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国家监察制度顶层设计和重大政治改革。改革的推进,有助于建立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通过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人民日报》文章认为,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有利于更加深入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有效的监察机制不仅能够促进“禁于未然之前”,也能够实现“禁于已然之后”。探索建设一个更加具有系统性和协调性的综合性国家监察机关,将所有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全覆盖、无死角,并在推动宪法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上发挥更大作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将贡献有益的制度创新。

三是常委、组长给力。这个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就到北京、山西、浙江就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构建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是这样的重要新闻,新华社也是这样的重要新闻,说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给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项重要工作。

王岐山如何给力监察改革?

指出了重要意义。一是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出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落实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十八届党中央从一开局就开启了“四个全面”的新实践。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都是对经验的总结,又是新的动员和部署。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三是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强调了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坚定“四个自信”。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决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实践探索的变革时期,凡是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就必须坚持和加强。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主张,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明确监察委员会的实质、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及目的。一是监察委员会实质上是反腐败机构,二是明确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三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正是完善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需要“三地”给力。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简单说就是不论做什么事,事先有准备,就能得到成功,不然就会失败。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就是“预则立”、就是成功的开始。

改革需要不需要方法?需要。习近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前进”。强调在总体方法上注重改革“三性”,即“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调在思想方法上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即“处理好思想解放与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大与步子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监察改革需要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给力。王岐山强调,在北京、山西、浙江先行先试,充分体现了中央的信任。信任就是鞭策和考验,考校的是“四个意识”和担当精神。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纪委是专责,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联系本地区实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实践基础。

“三地”如何给力?正如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面临的矛盾越多、难度越大,越要坚定与时俱进、攻坚克难的信心,越要有进取意识、进取精神、进取毅力,越要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全面深化改革,啃硬骨头、涉险滩,更需要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尤其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

监察改革“预则立”的方法在哪?王岐山要求,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要聚焦试点方案确定的任务,把握好动态平衡,防止过犹不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试点工作作出有关决定后,先完成检察机关反贪等部门的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就是监察改革“预则立”的方法。

需要人民给力。

习近平同志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党的领导的统一,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开放。”这一论述深刻阐明,只有在加强党的领导和紧紧依靠人民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强大的改革动力,打赢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同样道理,监察体制改革也需要在加强党的领导和紧紧依靠人民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强大的改革动力,打赢全面深化改革这场攻坚战。

习近平还曾经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监察改革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为何?有专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自我监督空前加强,但对国家机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还不尽如人意。有专家提供了一组数据表明:2015年,全国查办的征地拆迁、医药卫生、生态环保、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案件涉案达32132人,其中非党人员占45%,“暴露出非党公务员的纪律约束存在空白地带”。 深化监察改革,去除空白地带,清除监督死角,让人民群众身边的“苍蝇”无生存之地,就会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总之,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试点开始就是成功的开端;全面铺开就是成功的进程;制定国家监察法就是监察改革在法律上的成功。这就是“三成功”。中央、地方、人民期待这“三成功”!

愿“三给力”让监察改革“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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