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3)

党内监督: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3)

摘要: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主席强调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要“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内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遵循,也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重要保障。

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把党内监督推向新阶段

“悬明镜以正衣冠”。《条例》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内监督新局面的行动纲领。新形势下,必须进一步扎紧扎牢监管权力的“笼子”,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要准确把握《条例》部署要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坚定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切实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提高党内监督的科学化水平;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发扬党内民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提高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盯紧“重点对象”,不忘党员本位。准确把握《条令》关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部署要求,着力增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制度规定,发挥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作用。党员是实施党的实践活动的主体。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牢固确立党员本位原则,把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习主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做到“严”和“治”,必须将“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 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这是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动党内监督的重要经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党委纪委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勇于扛起责任,善于传导责任,敢于追究责任,坚决把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聚焦重点问题,创新制度机制。“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强化党内监督,既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范的制度和规定,又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持续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进一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巨大威力和潜力,使我们党更加风清气正,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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