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亭: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3)

何毅亭: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3)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关键是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我们党有8800多万名党员,分布在全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没有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没有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内政治生活就不可能保持积极健康,党的事业就不可能顺利推进。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权利,重点是抓好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的落实,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所有党员不论从事何种职业、担任何种职务、入党时间长短和年龄大小,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平等权利。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不得侵犯。切实做到这一点,保障党员权利得到正确和充分行使,对于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党员意识、更好发挥党员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党员权利,需要管用的措施和有力的抓手。《准则》在这方面提出了一些办法,如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表达意见、要求撤换不称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渠道等。现在,一些地方党内知情渠道不畅通,基层许多真实情况不能及时反映上来,影响了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客观上助长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应按照《准则》的要求,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传的渠道,使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准确、顺畅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中来,并得到认真负责的受理。应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使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党内先发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保障党员权利,要求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的环境和氛围。尤其要鼓励党员和干部在党的会议上畅所欲言,开展平等讨论,支持、保护那些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同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支持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对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不能纵容和姑息。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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