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毅亭: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4)

何毅亭:党内民主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4)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根本在于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党内民主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活动,党内民主制度就是规范这些党内民主活动的制度体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是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十分重要。

党内选举制度是健全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效果都将打折扣。《准则》强调,“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这些规定很有针对性。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候选人提名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党员意见,把民主推荐与组织提名结合起来。还要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使党员或党员代表对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以及廉政勤政等情况有切实了解。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很重要的是加强党委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坚决防止拉票贿选。近年来,先后发生了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这些案件涉及党员干部人数之多、情节之恶劣、性质之严重实属罕见,令人震惊,教训极其深刻。在这些案件中,无一例外暴露出这些地方的党委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委主要领导严重失职失责,对浮在面上的歪风邪气视而不见、对眼皮底下的拉票贿选不管不问,导致正气不彰、歪风抬头、腐败蔓延。当前,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正在换届,换届地方的党委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中央有关换届选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讲政治、懂规矩,严肃换届纪律,严格党内生活,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党内民主顺利实现的重要制度。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我们党内是有民主的,但是还不足或者缺乏,现在要增加。办法是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替干部会议。”实践表明,健全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对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准则》对坚持和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强调落实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行代表提案制,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认真落实这些要求,就能更好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地方党委全委会在地方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是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区的工作,肩负的责任很重大。现在,一些地方全委会的职责履行得不充分、作用不明显,不同程度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现象。这不仅损害全委会的权威、影响全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妨碍党内民主。针对这种情况,《准则》提出要更好发挥地方党委全委会及委员作用,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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