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立平:运用好党内监督的制度利器(2)

魏立平:运用好党内监督的制度利器(2)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把高级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高级干部提出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但是,因为高级干部位高权重、在政治生态中具有关键作用,因此,为了督促高级干部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条例》将高级干部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在实际运行中,一定要调动所有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促使高级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同时,作为高级干部要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接受、正确对待各种监督。只有实现这种双向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做到对高级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重点监督。

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党内监督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解决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条例》指出,党内监督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贯彻落实《条例》,归根到底在于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因此,要聚焦问题、对症下药,准确分析、研判上述问题在本单位本地区乃至在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上的具体表现,发挥监督主体的重要作用,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贯彻《条例》,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监督,努力整改存在的问题,从而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单位: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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