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向纵深发展(2)

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向纵深发展(2)

——写在“一二·九”国际反腐败日之际

摘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开放供各国签署。为此,联合国决定将12月9日设为国际反腐败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推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在谱写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中留下了浓重一笔,为国际反腐败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把惩治腐败的天网撒向全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们开展“天网行动”,摸清外逃人员底数,集中曝光“百名红通人员”,全面建立三级挂牌督办制度,一批外逃多年的腐败分子被追回、受到法律惩处,一批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被及时拦截。2014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97人,追赃金额85.4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37人。11月12日,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在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11月16日,外逃13年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从美国回国投案自首。这些数字和案例表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重要突破,海外“避罪所”坍塌,“海外不是法外”的反腐败态势已经形成。这项工作已成为我们的一面旗帜、一件锋利的武器,赢得了党心民心,引领了国际追逃追赃合作,赢得了国际社会赞誉和尊重。

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使我们党和国家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我们秉持主动开放、合作共赢理念,契合国内工作需要,顺应各国对国际反腐败秩序思变的大势,加强战略谋划,主动设置反腐败国际合作议题,积极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2014年担任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主席,主导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主席,引导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开创性地提出“零容忍”“零漏洞”“零障碍”重要原则,把《北京反腐败宣言》变成行动。今年5月,中央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国际反腐败峰会并就“打击腐败”专题作大会发言,倡导国际社会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合作。9月,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在北京设立,这是第一个面向二十国集团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机构。11月,与国际反腐败学院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这是我国首个区域反腐败合作项目,开辟了中国—东盟合作新领域,推动了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成果向国际社会的延伸,展现了中国在反腐败领域的领导力和影响力。同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加快引渡条约、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等谈判、缔约、履约进程,不断完善双边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与外国反腐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27份。这一系列成果是推动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倡导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的生动实践。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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