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 体现全面从严

加强党内监督 体现全面从严

摘要: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确立习近平同志为全党的领导核心,为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实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指出,全党上下必须尊崇党章,自觉按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都不能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交易。我们要立足青海特殊省情和特殊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任务,坚守政治责任,确保党员干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让党中央放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州县三级党委常委包片联点督查责任制和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重点督查任务措施落实不力、纪律执行不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确保政治纪律落地生根。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把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力,发生不稳定事件,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纳入问责范围,强化政治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以及政法、统战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问题线索等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违纪违规问题,持续强化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追究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37起,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51人。

紧盯“关键少数”从严从实管理监督

领导干部是党的中坚力量,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者,确保领导干部对党绝对忠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党内监督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改进和加强党内监督,党的面貌焕然一新。但我们也要看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意接受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和解决。因此,要严格教育和抓好监督,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善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破规矩、不越底线。

一把手出问题,往往会带坏一方风气,破坏一方政治生态,因此,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自上而下监督。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把下级党委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注重了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多听群众意见,特别是下级班子成员的反映,有缺点就批评教育,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大力弘扬党内讲真话、讲实话,敢于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政治优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清风正气,确保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推动巡视和派驻监督精准发力、强化震慑

巡视和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市县巡察作为巡视监督的延伸,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紧跟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政治方向,深入探索实践,省级73家单位已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巡视监督也将提前实现本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有效发现和解决了一批党的观念淡薄、管党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利剑作用得到彰显。但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特别是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不多,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比较薄弱等问题也存在。下一步,巡视巡察方面,要聚焦政治定位,持续释放加强党的领导、维护中央权威的强烈信号,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定力。要在选优配强巡视巡察组长上下功夫,注重综合把握政治素质、专业结构、业务能力和合理搭配,把组长选好用好,增强队伍战斗力。要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州纪委班子成员、派驻机构负责同志和厅级后备干部参与巡视的措施办法,深化巡视巡察与执纪审查、“四风”督查、涉藏维稳、精准扶贫、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对接和沟通,整合资源,增强巡视巡察监督合力。派驻监督方面,要加强对派驻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责任,提升业务能力,增强担当精神。进一步改进派驻机构的监督管理,拧紧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的螺丝,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手段。要着力用好谈话函询措施,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感染力和政策的感召力,让有问题的同志知错就改,让反映不实的引以为戒,加强教育预防。注重提高谈话函询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实行主谈人和被函询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背书制度,对重要谈话函询件开展必要的核查,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欺瞒组织的要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分工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初审、分管常委复审、主管领导终审的集体审核机制,严把质量关,让谈话函询成为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手段。注重抓早抓小,紧扣“六项纪律”监督执纪,动辄则咎,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及时把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挡下来,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突出执纪重点,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从严从重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强化“不敢”氛围。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要按照严格党内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执纪审查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信访受理到问题线索处置、线索初核、立案审查、执纪审理、处分决定执行,都要建立健全流程规范、行为有序,程序严密、手续完备,监管到位、纪律严明的工作规则和行为规范,坚决防止权力滥用、行为失范,确保依纪依规监督执纪。要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准确把握问责工作的原则和方法,紧紧围绕问责重点,加大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切实发挥党内监督的利器作用。

(作者: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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