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新生:适时建立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乔新生:适时建立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反腐败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非常重要,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反腐败的成败,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只有时刻关注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标准问题,才能使反腐败采取科学的手段和方法,才能使反腐败达到预期的效果。

要评价反腐败绩效,首先得对腐败状况有正确认识,这方面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理论:第一,寻租理论或者交易理论,通过调查一个国家交易的灰色成本,考察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第二,竞争力理论,通过分析一个国家的市场竞争力,间接反映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第三,印象指数理论,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以科学统计分析为基础,了解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第四,民主化理论,借助于民主政治选举评价标准,间接分析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

寻租理论或者交易理论大体上能反映一个国家商业领域的腐败状况,能对一个国家的微观市场腐败情况作出较为科学的判断,但由于腐败是一种政治现象,涉及非常复杂的社会文化体系,因此,单纯的寻租理论并不足以从整体上反映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当然也无法反映一个国家反腐败取得的成果。竞争力理论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整体竞争能力,但是,影响一个国家整体竞争力的因素非常多,腐败只不过是诸多因素之一,这样的宏观评价标准不可能客观反映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或者一个国家反腐败取得的成果。“透明国际”发布的指数实际上是在充分调查统计的基础之上得出的主观评价结论,虽然缺乏经济数据支撑,但是,它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腐败的整体印象,因此,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不过,一个国家的腐败现象非常复杂,如果对一个国家缺乏必要的了解,在评价一个国家腐败现象的时候就会作出错误的判断。正因如此,“透明国际”关于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排名虽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具体到一个国家而言,由于存在太多的变数,因此,很可能会出现刻舟求剑的效果。对于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周期性的选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本国人民对于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但是,有些执政党之所以被选民抛弃,不是因为腐败,而是因为缺乏执政能力,或者执政的效果不佳。所以,借助于民主选举评价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出于以上考虑,我认为,应当建立独立科学的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这样的评价体系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的主体。反腐败的过程必须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在反腐败绩效考核评价的过程中出现新的腐败现象。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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