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纪不容灵活变通

守纪不容灵活变通

摘要: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继承和发扬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传家宝”,在守纪律这个问题上勇于较真,在监督执纪时丁是丁、卯是卯,不容许“灵活变通”。领导干部更要在这方面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近日,王岐山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于执政党来讲,不在于想做什么,而在于只能做什么;不在于想怎么干,而在于只能怎么干。对党来讲是这样,对党员干部个人来说亦如是。

但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的层层传导过程中,不乏一些党员干部想方设法“灵活”纪律、“变通”规矩:有的在上级检查工作时,擅自提高接待标准;有的为了完成考核任务,随意删减程序;有的为了人情、面子,打破规矩、撕开口子;有的绞尽脑汁穿上隐身衣,上演“四风变形记”……这些都是不能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现,其实质就是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败坏了党风政风,污染了政治生态。

不管是“灵活变通”,还是“暗度陈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缺乏正确认识,总想着“吃点喝点问题不大”“一条烟不算什么”“办个宴席不一定会被发现”,受微利之诱,铤而走险,只记得心里的小九九,忘了算政治账,置纪律于不顾,让私欲占据了上风。此外,党纪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管党治党中的“宽、松、软”现象,消减了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任何情况下,党员干部都要敬权、畏权、慎权,对党忠诚,做一个老实人,这既是对纪律规矩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爱护。自觉加强“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管理,在学习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培养健康的业余生活、娱乐方式,做到慎言慎行,以身作则,始终把自己置于党规党纪的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变他律为自律,自觉纯净“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纪律和规矩是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应该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真正编织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网”,在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及时红脸出汗,不护短、不手软,避免“好同志”最终沦为“阶下囚”,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继承和发扬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传家宝”,在守纪律这个问题上勇于较真,在监督执纪时丁是丁、卯是卯,不容许“灵活变通”。领导干部更要在这方面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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