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如何推进?
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如何巩固?
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扩大巡察覆盖面。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开展“天网2017”行动。
本届任期内纪检体制改革任务如何完成?
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今年上半年,完成对中管高校的巡视,继续对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完成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各省区市要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市地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
纪委自我监督如何加强?
认真做好今年省区市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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