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一桌餐” 隐形变异“四风”

严查“一桌餐” 隐形变异“四风”

摘要:春节将至,福建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剑指“一桌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1月20日,福建省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建通报1起典型问题

严查“一桌餐” 隐形变异“四风”

春节将至,福建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剑指“一桌餐”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1月20日,福建省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局长石好荣,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先后接受厦门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会长蔡某、六桂堂文史研究会副会长洪某、湄洲湾北岸商会秘书长蔡某等业务关系人的宴请。在接受以上违规宴请中,石好荣均指定用餐地点为厦门市厦禾路一住宅区内的某陈酒养生收藏馆。该场所即所谓的“一桌餐”场所,一般设在社区(居民区)内,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无税务登记,地点隐秘。2016年3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厦门市纪委给予石好荣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这一典型案例的教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进入、不组织、不参与社区“一桌餐”,主动拒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改头换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不踩“红线”、不闯“雷区”。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神经末梢”的监督作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一桌餐”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党员干部违规出入社区“一桌餐”的吃喝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倒查问责、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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