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基层如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实践中仍然是一个新课题。盐田区委专题研究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四责联动”工作机制,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人、专职专抓的责任网络,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以岗定责。即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四个全面”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准则,带头履行党内监督义务,带头联系群众,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同时,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
全面履责。各基层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必须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具体来说,就是要对党建工作实行清单式管理。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编制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在经本级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由上一级党组织审定把关并留存备案。“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和“任务清单”的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任务清单”确定后,还要采取签订责任状、公布承诺书等方式,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基层党组织对公开承诺的任务事项建立台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践诺措施、完成时限等。
全程考责。为落实主体责任,盐田区委要求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全程记实,建立平时党建工作台账,通过工作日志或会议记录等形式,记载走访调研、会议研究、履职践诺等工作情况。同时,结合党建信息平台建设,探索通过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日常党建工作的“微记录”。盐田区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通过查看台账、实地检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在考核过程中,采取“下述上评”和“上述下评”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下述上评”,即区下属基层党组织向区委常委会述职,其他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现场点评;“上述下评”,即各基层党(工)委和系统、部门党组向本级及下级党组织述职,接受现场测评。在评议的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纳入全区单位绩效和干部勤政考核体系。
从严问责。盐田区委秉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对基层党组织及班子成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予以问责。问责的日常工作由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改组。对党委班子成员、党务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提醒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问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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