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汲取党史的经验与智慧,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强调: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训练。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遵义会议前14年的革命历程中,囿于共产国际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党不能正确处理与共产国际的关系,盲目服从共产国际,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极大伤害。特别是在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居于党内领导地位期间,党和红军的民主传统遭到严重破坏,广大红军指战员只能机械地执行中央决策,致使红军遭受重创,被迫进行战略转移。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在没有共产国际的干预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解决了党和红军当时最为紧迫的问题,挽救了党、挽救了革命、挽救了红军,成为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伟大转折。
改革开放之初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也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典范。这次会议解放思想,发扬民主,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恢复正确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原则,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根据党的历史经验和新的实践要求,明确了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突出强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重中之重。
总之,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我们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更加坚实的政治保证。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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