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为首都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法治环境

北京法院:为首都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法治环境

摘要:2月8日,北京市法院召开院长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会议提出,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首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2月8日,北京市法院召开院长会议,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会议提出,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首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全面深化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2016年,北京法院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司法改革全面推开的情况下,执法办案创造新记录,全年收案651614件,同比上升8.3%,结案654666件,同比上升20.6%;结案率85.9%,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未结案107691件,同比下降2.8%,未结案五年来首次降低。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98.9件,同比增加24.8%。

北京高院院长杨万明指出,2017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市法院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揽法院工作,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依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用法治保障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锲而不舍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逐项梳理改革不完全到位、需要深化落实的关键,抓住重点推进真改,做好改革督察和评估工作。

杨万明要求,全市法院要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贯穿全年的全局性工作来抓,明确各类案件裁判标准,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案件裁判标准和尺度,提高法官工作效率,为社会矛盾的非诉化解提供有益参考和引导。北京高院将组织编写《北京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制定完善各个审判领域、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要求,并嵌入法官办案信息系统,保证法官处理各类案件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可供遵循,并将该规范作为评价法官司法行为的基本标准和入额法官培训的基础教材,统一法律适用,确保严格司法。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北京高院将建立健全有助于培养专家型法官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审判辅助力量等方式,让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坐堂问案和拍板定案。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繁简分流机制,保证法官对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有统一法律适用价值的案件能够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作出高水平的判决,让法官更像法官、法院更像法院。

全市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市高院各部门中层正职,各中级、基层法院研究室、办公室负责同志150余人参加了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列席了会议。

院长会期间,还套开了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会,明确今年作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年,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北京高院副院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安凤德对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按照北京高院党组提出的推进改革“既要真改、又要平稳”的总体要求,全市法院遵循全面启动、全体动员、全员培训、全程思想教育、全方位舆论引导、争取各方面全力支持的“六全”工作法,全面推开了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全市法院入额法官共2636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4%,实际入额法官的平均年龄达到40.6岁,比改革前提高了0.6岁,实际入额法官平均任职时间11.9年,比改革前提高1年。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北京高院制定了《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及院庭长办案、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责清单、审委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四个配套文件,推动全市法院按照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办案并承担审判责任。目前,全市法院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改革基本落地,全体干警对改革的认同感极大增强,审判质效进一步向好,改革总体上做到了“推得实、人心稳、效果好”。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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