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2)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2)

摘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首要是严明政治纪律,统一意志,凝聚力量

纲举而目张。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障。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当前,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够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但是也存在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现象。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把精力浪费在结党营私、谋权升官上;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阳奉阴违,等等。诸多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一再证明,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会对党造成严重危害,污染政治生态、动摇执政根基。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始终保持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章,以党章为镜,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永远坚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关键是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纪无特权,执纪无例外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纪律的生命力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人平等。如果有了好的制度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不仅不能产生应有作用,反而会损害法规制度的公信力。如果遵纪有特权、执纪有例外,势必会造成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形成离散力,破坏党的团结,损害党的战斗力。因此,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既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又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坚决纠正“一阵风”“差不多”等错误思想,坚决杜绝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每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严明党的纪律,必须强化严格执纪,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摒弃执纪“情绪化”“随意化”倾向,坚决杜绝弹性执纪,以健全的纪律制度、刚性的执纪规范管人管事。

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使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要创新理念,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要强化责任追究,明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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