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吴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度保障、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准则》与《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一)

《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突出强调从严治党就要依规治党,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准则》和《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准则》开宗明义地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准则》和《条例》既是党章各项规定的具体展开,也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生动体现。

提出“一个坚持、四个着力”,阐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达到的目的和着力点。党章要求,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和组织路线四个方面明确了要求。《准则》根据党章要求提出“一个坚持、四个着力”,就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个坚持、四个着力”深刻阐明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达到什么目的,着力点在什么地方。

开列负面清单,划出党员干部不可突破的底线。党章是管党的规范、治党的基准,确立了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规矩,对党的纪律提出了总体要求。《准则》和《条例》对党章的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把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作了梳理,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列了负面清单。《准则》针对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等突出问题,从12个方面对党员干部,标出了红线,划出了底线。《条例》明确,党内监督要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章对党的事业骨干的要求。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并在第三十四条中提出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六个基本条件。《准则》和《条例》突出“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党章对党的事业骨干的要求。《准则》在导语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准则》中有50多处讲到高级干部的特殊责任,为高级干部提出量身定制的专门要求。《条例》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的政治品质,必将推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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