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省国资委纪检组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共收到信访举报件1480件,初步核实1118件,同比增长11.4%;谈话函询203件,同比增长70.6%;立案649件,同比增长7.1%;组织处理143人,给予纪律处分1137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
山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把监督触角前移,去年约谈省属企业领导人员25人,对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及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相关问题线索110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开展谈话函询工作时,让被谈话人对照纪律谈问题、谈认识,最后还要做出承诺。对于初核查否的,对被初核人进行提醒谈话,让其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自省、自警。对于初核查实,但不足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方式。为防止暂存类线索过多而不利于对有关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组定期处置暂存类问题线索,对于暂存时间较长的一些问题线索,通过谈话函询来处置,有效防止一些党员干部在其问题线索暂存期间又犯新错或者小错酿成大错。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