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依法治国按下“快进键”
此次调查的25个“热词”中,“依法治国”排名第七,关注度高居前列。
人民的意志就是党的意志。习近平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十八大以来,在大大小小的会议和场合,习近平不厌其烦地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
2012年12月,首都各界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当选国家主席后庄重表示:“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四个全面”的重要内容。
近年全国两会,习近平同代表委员一起审议讨论时都十分重视法治建设问题。他多次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每一位领导干部、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坚持有法必依,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严肃问责、依法惩治。
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按下了“快进键”:201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新的五年立法规划;2015年,又将规划中的立法项目从68件增加至102件。从立法法的修订到慈善法的出台,从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规定到最高法巡回法庭在地方挂牌,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如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依法治国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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