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健康”重要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健康”重要思想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健康”思想立意深远、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内涵丰富。浙江是这一思想的重要实践地和理论来源地之一,我们要更加积极主动、深入全面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打造“两个健康”标杆省份。

我们要更加积极主动、深入全面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打造“两个健康”标杆省份。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健康”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集中体现在“两个健康”上。去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系统、全面、深刻阐述了“两个健康”的思想内涵,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不仅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这一重要讲话通篇贯穿着“两个健康”重要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一”上。

凸显一条主线: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以贯之、不断深化完善的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两种所有制经济的辩证关系,强调坚持一个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进一步重申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这些观点涵盖了党的十五大到十八大报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论述。事实上,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理论政策的系统梳理和深度解读,也是他践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深切感悟和独到见解。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曾用“不可替代”“功不可没”“居功至伟”来描述非公有制经济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重要作用和巨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层层推进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逐次推出,一个基本经济制度、“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不仅进一步从理论上得到深化,而且在政策上得到完善,从法律上得到保障。

抓住一个关键:解决制约和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发表的,既充分肯定我国形成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又准确指出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三个鼓励”和“五个允许”,强调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着力解决好“五大问题”,让民营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极大地提振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对于这一点,浙江干部群众和广大浙商深有感受。早在2004年出台的《浙江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若干意见》中,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政策举措或发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的鼓励支持下,浙江先后在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方面,率先进行试点或先行一步,取得了成功的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发表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推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仅浙江省出台的降低企业成本20条政策举措,就为民营企业减负达1000多亿元。

突出一个主题:深刻阐明了“两个健康”的内在联系

早在福建和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亲力亲为“两手抓”,促进“两个健康”。一方面,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努力打造信用企业。另一方面,亲自为“晋江发展模式”正名,为浙商正名,为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正名。他还指出,要发扬企业家精神,用企业家精神引领企业发展。“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要使“浙商文化”成为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的重要支撑。

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要一手抓鼓励支持,一手抓教育引导,既关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也要关注他们的困难,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

着眼一个目标:引导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指出,浙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实践者,是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开拓者,是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贡献者。

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希望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要求民营企业家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要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广大民营企业要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并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明确一个关系:致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政商关系,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政商关系既是一个古老话题,也是一个为政者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习近平同志关于政商关系的论述,始见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在福建、浙江工作期间多有提及。值得关注的是,习近平同志不仅一以贯之倡导构建健康政商关系,而且身体力行致力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仅党的十八大以来,就有十余位浙商随同习近平同志出访,以多种方式引领浙江企业借船出海、创新发展;但同时告诫民营企业家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亲”“清”二字标准,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出,有利于形成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格局,为引领新常态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举起旗帜;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破解少数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有利于促进“两个健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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