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硬监督加协商式监督
一方面,我们的监督是硬监督。陈毅曾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我们的监督包括国家强制力的监督、中纪委的监督、监察部的监督,依照宪法、法律、党规、党章严格地进行监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另一方面,我们又有一种政协的民形式主监督,是一种协商式监督。这是此次的亮点,也是中国的创造。首先,有别于西方,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和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其次,我们的监督是建设性的,提供意见、建议和帮助,大家一起把工作做好。第三,这种监督是通过政协、按照章程、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政协委员——代表人民、来自各方的精英——抓住全局的关键问题和重大问题,尤其是监督中央决策是否得到落实。
此监督虽为协商式,但,这是刚性的、有力度的监督,该批评的一样要批评。而且不能给政协委员打棍子、戴帽子、抓辫子,需要听取不同意见,包括尖锐的批评。
政治协商是一个伟大的、充满活力的创造。选举民主加协商民主,这是亮点。选举民主是最直观、普遍的民主模式,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载体;政治协商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础性的民主模式,以政治协商制度为安排。作为民主制度的两大最重要的模式,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有着各自不同的功能,在不同层面和领域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开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实践。当然,制度设计起来很容易,真正要做起来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
(记者贺梓秋、邱晓琴、吴劲珉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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