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核心要点:

■ 延安时期,我们党坚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整风运动,制定《惩治贪污条例》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党的监督执纪机构,严肃惩处贪污腐败分子。

■ 党的十八大后,反腐败打出的“第一拳”就是反“四风”。中央政治局颁布八项规定,从具体行为入手,以身作则立标杆、作示范。抓早抓小,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不做“选择题”、不搞“烂尾楼”,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高低,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 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

■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要坚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大力弘扬愚公移山精神和将革命进行到底精神,腐败不除、“挖山不止”,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 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要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坚定理想信念中的“强基固本”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一定要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

我们党自成立起,就高度重视廉洁问题,坚决反对腐败。建党初期,我们党很快淘汰了陈公博、周佛海等投机腐败分子。大革命时期,尽管亟需人才,但党对腐败分子绝不宽宥。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通告,号召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要求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对投机腐败分子“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不可令留存党中,使党腐化,且败坏党在群众中的威望”。中央苏区时期,我们党通过《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等文件,制定《中央巡视条例》等规章制度,发布《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训令,并且依法给予谢步升等腐败分子死刑等惩处。延安时期,我们党坚持把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起来,开展整风运动,制定《惩治贪污条例》等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党的监督执纪机构,严肃惩处贪污腐败分子。解放战争时期,相继建立行政监察机构,为新中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坚决反对腐败为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要警惕糖衣炮弹攻击,并提出“两个务必”的明确要求。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开展整风运动、“三反”运动、“五反”运动、“四清”运动等,成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等机构,并不断完善机构设置、体制机制和职能定位,制定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等党规国法,将腐败遏制到极低程度,实现了“道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好社会图景。坚决反对腐败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胜利提供了坚强保证。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我们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等机构基础上,建立并逐步调整完善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制度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处工作中分工协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并对营私舞弊、中饱私囊、走私贩私、贪污受贿等腐败分子毫不动摇地予以严惩,对领导干部及其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兼职等活动进行限制,坚决纠正招生招工、“农转非”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的歪风邪气,同时逐步深化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公共资源交易、党务政务公开等改革创新。坚决反对腐败为改革开放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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