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摘要:网络空间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首要是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序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为广大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国无法不治,网无法不兴。当前,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新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国家治理的新疆域。网络空间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探索管网治网之道,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网民尊法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强化法治思维,发挥法治规范引导网络行为的基础作用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依法治网。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与现实社会关系、利益关系、社会角色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同时,网络安全牵一发动全身,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构成一定影响。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将互联网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没有严明的规则之治,就没有有序的网络空间。法治化作为网络空间规范化、制度化的有效方式,是世界各国的通行惯例。美、英、俄等国相继制定颁布网络空间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大对互联网内容管理力度。美国明确将互联网世界定性为“与真实世界一样需要进行管控”的领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近200部,通过了《2015年网络安全法案》,赋予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史无前例的网络监督管理权。欧盟通过了《网络与信息安全指令》,为欧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性法治保障。加拿大、巴西则分别出台《联邦信息、信息化和数据保护法》《网络民法》,作为互联网领域的基本法律。

法治思维是网络空间法治化的思想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必须强化法治思维,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调整作用,切实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推动网络空间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必须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空间红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为运营者建网办网提供遵循,为网民上网用网提供规矩,为监管者管网治网提供依据,从而构建理性有序、充满活力的网络空间。

强化科学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打造规范的互联网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自1994年全面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我国已制定了70余部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信息立法进程加快,《国家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反恐怖主义法》陆续出台,互联网金融、广告管理、网络出版、搜索、直播、应用程序等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继实施,依法管网、办网、用网有了基本依据,为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网络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当前网络法制建设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形势的日趋复杂还不适应,加强网络空间立法仍是重要紧迫的工作任务。

网络空间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首要是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序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体系。更加注重统筹推进、顶层设计,更加注重探索和遵循网络治理科学规律,更加注重提高互联网立法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网络立法互联互通、协调一致、有机统一。要不断加快制定出台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电子政务等基础性立法。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文化、金融信息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完善司法解释和政策解读,推动现有法律延伸适用于互联网,规范网络行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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