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心得体会

乡人民政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心得体会

核心提示:党规党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国之策,是社会的行为准则,是我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原则,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规定》《办法》符合我国国情党请,将有利促进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从严治党不断以各种形式向纵深发展,脚步铿锵有力。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我们工作、学习、为人处事以及安邦治国赖以遵循的基本法则。党员的行为,党的执政涉及到改革方方面面,必须用制度加以约束。自我约束,才能确保正确执政行为。

党规党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国之策,是社会的行为准则,是我党永葆先进性的根本原则,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规定》《办法》符合我国国情党请,将有利促进党的发展壮大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重视,坚持以党章为根本,坚持以制度为依托,深入贯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国家出台相应的制度规章,必须加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建立学习型政府,多渠道、多层次的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深入学习《规定》《办法》和党纪党规,增强广大干部的群众意识、公仆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要加强监督,一方面是加强内部监督,经常对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定》《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另一方面,要加强外部监督,鼓励群众、媒体举报等,对违反规定、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要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防止“四风”返潮,凡是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凡是消极腐败的都应该进行问责处理,提高惩处案件威慑力,健全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用起来。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集中全国智慧和力量,才能确保从严治党持续发力。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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