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兴: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四个坚持”

张子兴:运用“四种形态”做到“四个坚持”

摘要: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规律性的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结合深圳的相关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应当做到“四个坚持”。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规律性的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结合深圳的相关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应当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党纪党规上看,抓早抓小是党内监督,也是党纪处分工作坚持的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从位置次序上看,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位置在首、次序为一。实践好第一种形态,要义是抓早抓小,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员干部犯错误,无不是从破纪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破法。因此,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不遗余力严格把好首道关、要塞关。2016年9月,深圳出台《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谈话函询暂行办法》,规范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完善抓早抓小机制。2016年全年,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提醒10028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函询172人次,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387人。

坚持利剑高悬、保持震慑。实践“四种形态”,要持续高压,保持震慑,既着重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又毫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一方面,拔烂树减存量。烂树不拔,铁纪失威。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仍然繁重艰巨,必须尽最大努力抓紧惩治腐败,最大限度消减腐败存量。另一方面,除病根遏增量。病根不除,烂树不止。通过肃贪惩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令已腐之人醒悟忏悔,想腐之人生畏却步,未腐之人存惧保廉。没有高压态势的震慑,运用“四种形态”就不可能收到应有的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持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916人,同比增长21.2%,其中局级干部37人,处级干部147人,给予党纪处分725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21.3万元。严肃查处了深圳机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某,市科创委原党组书记、主任陆某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市委成立5个巡察组,先后开展两轮巡察工作,对3个区、8个市直单位把脉问诊,仅首轮巡察就梳理问题线索95条,提出整改建议57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坚持公平执纪、守护正义。公平正义,即立足事实,依据党纪,伸张正义,不枉不纵。一是紧扣事实不失准头。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用纪律做准绳,综合考虑情节、后果、态度、效果等方面因素,正确适用各种形态,避免借口运用“四种形态”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注重平等不偏不倚。党章规定,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党纪是铁纪,约束的是全体党员,实践“四种形态”也必须铁面无私,不偏不倚。三是科学量纪不失公平。对个案的处理,既要注重历史连贯性,又要注重同类案件的平衡统筹,任何情况下都要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只有伸张正义,长扬正气,才能增强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才能获得民心支持。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维护纪律,根据问题情况不同,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警示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既罪罚相当,又宽严相济。2016年,共处理信访举报3366件,处置线索1440件,为反映失实的517名干部澄清了问题。对审计署移送的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线索,迅速开展调查,在认定错误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严格依据党纪国法,立案调查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批评教育73人。

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章明确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不是也不能由办案人员、审查小组个别或小范围说了算,必须严肃严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通过规范的民主程序,将监督执纪权置于集体监督之下,防止徇私变味,避免出现“灯下黑”现象。深圳紧紧抓住集体研究这个关键不含糊,在线索处置、信访函询、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制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问题线索排查小组、执纪审查小组、执纪审理小组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已成常态。2016年,设立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成立市纪检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内外结合,双管齐下,强化执纪风险防控,处理涉及纪检干部问题线索23条,谈话函询7人,澄清问题7人,立案2人,给予党纪重处分1人,严防“灯下黑”。

(张子兴 作者系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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