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共享发展的逻辑机理和实现路径

力行:共享发展的逻辑机理和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我国发展实际出发,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发展理念的重塑,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一次重大飞跃。在新发展理念的五个方面中,共享发展有着独特的含义,它不但体现了发展的方法论,而且蕴含着发展的价值观。如果说创新、协调、绿色、开放着重在于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上的转变,是从生产力的方面谋划发展,那么,共享发展则是从发展的依靠和发展的目的、从生产关系的方面思考发展,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发展问题上的充分运用。在深刻认识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过程中,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共享发展的历史逻辑:中华民族传统价值取向

现实是历史的延续。任何一种当下的文化表达,都可以从历史的积淀中找到其根脉。共享发展理念正是表达了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千百年来,人们梦想大同世界,其实际追求的是“均”与“公”。今天,我们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的一个词“小康”就是相对于“大同”而言的。这里所说的“大同”包含了两个方面的重要理念:一个是社会组织方式,即“公”;一个是价值观,即“均”。这两者是有着紧密逻辑关系的。公是均的前提,只有真正的“公”,才有完全的“均”。大同社会成了此后几千年来中国志士仁人的一个美好梦想。到了近代,康有为的《大同书》更明确提出,建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破除国、级、种、形、家、产、乱、类、苦九界的理想社会。孙中山提出“天下为公”,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指导思想,受到许多革命党人的推崇。

总之,几千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在中华大地上开天辟地,创造文明。他们先聚集为村落,然后又聚集成国家。物质文明虽随时精进,但食稻粟,住木土,发端于数千年前,而成为中国文明的基本特征。另一方面远古农庄聚落阶段的“均”与“公”,从现实升华为理念,启发两千年后的《老子》和《礼运》,四千多年后也启发了孙中山先生的思想。它变成中国文化不竭之源泉,人类文明永恒之瑰宝。中外历史也显示,人类不断地朝着“均”与“公”的路上迈进。因此,我们今天提倡共享发展,符合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必然。

共享发展的理论逻辑: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

共享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设想——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的共享发展基础上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这个新的社会是一个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社会,这就是指所有人发展的社会、共同发展的社会,也就是共享发展;第二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里突出强调了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发展的重要性。没有每一个个人的自由发展,就没有一切人的自由发展。通过每一个个体的共享来保证一切人的共享。但是,马克思恩格斯也清楚地讲到,这只有在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被一个新的“联合体”代替以后,即新的社会制度——也就是共产主义产生以后才能实现,这就界定了共享发展的制度前提。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真正实现共享发展。资本主义因对财产占有权力的私有化而产生的对抗性,是资本主义自身无法解决的矛盾。只有消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才能消除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消除不平等,实现共享发展。具有现实意义的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种矛盾不会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消除。而且,资本主义发展到今天,在这种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之外,资本主义全球扩张所造成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也加剧了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对抗性。即使在一个国家内部,由于资源分布不均和历史成因而造成的区域之间的差距以及职业、阶层分化,也使得社会结构内部之间的对抗性日益显露。因此,只要资本逻辑继续保持为支配社会运转的基本力量和基本原则,就不可能有真实意义上的共享发展。

社会主义的建立为实现共享发展提供了制度条件。共享发展与社会主义本质之间存在着天然亲近,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中,个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不仅获得了其正当性,而且被明确地肯定为整个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共享现实观照的目标。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本身能够被实现,必须建立在以社会管理共同财产基础上的公有制条件下。这是今天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确定共享发展目标的历史根基。共享发展不但是社会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的手段之一,同时也是共同体所诉求的社会价值要求。共享发展既是在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和完成发展,也是在发展的条件下实现和满足共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等一系列现实举措,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基本原则的贯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向。

值得重视的是,在社会共享发展中,马克思尤为重视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认为,个人主体的全面自由发展不但不应当被集体价值所排斥,甚至应该成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之一。这是共享发展的核心原则,体现了马克思对个人主体的平等的真正内涵。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扬弃了从洛克到康德以来甚被推崇的“权利平等”说,认为这种从自然权利出发的平等观的内在缺陷在于无视个体差别,将鲜活异质的个体同质化。而共享发展符合马克思所倡导的“一切人的自由发展”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从长远看,真正的共享理念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由主体性自由支撑起来的社会共享,也只有如此才能实现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它是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处于共同体中的个人主体自我实现的途径。

马克思关于只有从根本上消灭异化劳动或劳动的异化性质,只有彻底摧毁由于异化劳动而导致的私有财产关系以及作为其现代表达形式的基本逻辑,才能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共享。这是马克思对实现社会共享根本性路径的原则性判断。这是一个基于唯物史观立场的原则性判断,是一个发生于社会本体论高度上的判断,因而是一个具有历史终极指向性和科学路径唯一性的判断,揭示了问题的根本症结所在,并决定性地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界限。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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