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情况汇报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情况汇报

核心提示:明确填报范围,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均需填写。明确填报要求,因《规定》重新进行修订,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信息,报告表均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完毕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区委组织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精神,新城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三项举措,确保我区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区委组织部召开2017年全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部署培训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精神,从报告对象、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抽查核实要求、核查结果处理等方面,对两项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如何规范填报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作了详细讲解。

二是严格要求,规范填写。明确填报范围,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非领导干部均需填写。明确填报要求,因《规定》重新进行修订,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信息,报告表均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完毕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区委组织部。

三是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上,要求个人认真对照填报要求,将所填内容与配偶、子女进行认真核实,并签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承诺书》,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并自愿接收组织监督和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两项法规有关规定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经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将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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