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建设的显著成就(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基层民主建设的显著成就(3)

摘要:健全完善候选人审核机制,依法依规明确资格条件,保障好流动人口民主权利,坚决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排除在外。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行为的界定标准和程序,坚决依法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选举监督体系,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从四个方面推进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以党内民主的原则和程序引领基层民主的原则和程序,以党内监督带动基层民主监督,营造良好政治氛围。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和完善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领导方式,明确政治方向,强化支持保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在自治实践中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化水平。推动修订基层群众自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职能定位。围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建设。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健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民自治制度机制,探索实现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有效衔接的途径和方法。

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完善城乡社区协商相关法规政策,健全程序规则,确保基层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结合实际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城乡社区协商形式,拓宽基层民主协商渠道。围绕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制定清单、确定议题,引导群众在协商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水平。促进城乡社区协商和其他形式协商有机结合,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进一步完善选举监督机制。规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法定环节一个不少、规定程序一步不漏。健全完善候选人审核机制,依法依规明确资格条件,保障好流动人口民主权利,坚决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排除在外。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行为的界定标准和程序,坚决依法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完善选举监督体系,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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