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江:维护国家金融安全(3)

卢江:维护国家金融安全(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

金融属于历史范畴,它是经济发展的内生结果,其核心功能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作为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活动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相对独立存在,当它与实体经济形成良好互动时,能够激发经济活力。反之,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不仅内部系统不稳定,还会加剧经济总量波动。因此,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根本在于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首先,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前我国经济仍然处于新常态,增长动力不足、结构性失衡、债务风险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尽管实体经济发展向好,但在外部风险冲击下,还面临较为复杂的不确定性,故而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金融安全根本保障的功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展开,自实施以来效果明显。去产能改善了市场环境,去库存扩展了市场容量,去杠杆降低了市场风险,降成本提升了市场活力,补短板增强了市场效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成功地使我国“金融之船”进入缓冲航道,对增强金融安全产生了积极效应。

其次,平衡运用经济政策。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本质上反映了资本逐利的消极后果,因此借助市场经济自身力量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金融风险难题,必须通过政府有形之手进行合理干预。经济政策包括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方面,具体涵盖价格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等。经济政策必须根据经济事实,综合各方面因素,平衡加以运用。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政策助推了经济发展,但也部分表现出非平衡的特点。例如,由于产业政策不匹配,市场中资金脱实向虚现象严重。特别是M2超额增发部分不能有效进入实体经济,大量堆积在资本或房地产市场,致使金融泡沫膨胀。就其功能而言,平衡的经济政策能够让金融经济和实体经济形成良好的协调发展,从而提升金融安全。

最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金融业需要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但必须立足国情”,“不能照抄照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维护金融安全,必须重视价值导向。偏离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容易变成金融家、资本家席卷社会财富和政治俘获的工具,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产生消极甚至破坏作用,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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