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与首都地位相匹配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努力锻造一支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适应、与首都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固本之举 长远之计
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之举和长远之计,坚持强功能、抓基本、补短板、重创新,推动基层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探索创新
深入探索创新,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加强园区、街区、网格、商圈、楼宇党建工作,创新流动党员服务管理。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
整治“小官贪腐”和“微权力”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整治“小官贪腐”和“微权力”腐败。
巡视巡察全覆盖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届内巡视巡察全覆盖。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统筹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加强首都城市反腐倡廉规律性研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坚决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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