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华:七七卢沟桥事变与全国性抗战

刘庭华:七七卢沟桥事变与全国性抗战

七七卢沟桥事变,是日本自制造九一八事变以来蓄谋已久的企图变华北为第二个“满洲国”进而灭亡中国的重要一步,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加紧实施《田中奏折》中所谓“按照明治大帝的遗策,第一期征服台湾,第二期征服朝鲜等,皆已实现。惟第三期之灭亡满蒙,以便征服全中国尚未完成……因此,欲征服中国,必先征服满蒙;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国”[1]的“大陆政策”的必然结果。

日本侵略军以七七事变为由,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军队被迫奋起抵抗,七七事变最终致使全国性抗战的爆发。

一、日本蓄谋挑起七七卢沟桥事变

1936年4月,日本驻华北的中国驻屯军由1771人增至5774人,分驻北平、天津、秦皇岛、山海关等要地;关东军向察哈尔多伦(今属内蒙)、热河围场等地屯兵至5000余人,整编伪蒙军达4万余人,驻扎在张家口以北地区;扩编盘踞在冀东的伪保安队约1.7万余人,已经形成了从东西北三面对北平的威胁。从1937年5月起,日军频繁在宛平城卢沟桥附近进行挑衅性军事演习。

中国驻军第29军军长兼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哲元、副军长秦德纯、佟麟阁所部辖4个步兵师(每师4个旅)(第143师刘汝明部驻张家口和宣化地区、第37师冯治安部驻北平西苑一带、骑兵第9师郑大章部等驻南苑北苑和黄寺、第38师张自忠部驻天津及北宁线天津沿线、第132师赵登禹部作为二线部队分驻河北任丘、河间一带)、1个特务旅、2个保安旅等,总兵力约10万人,防守冀察、平津地区。

面对日军的挑衅,中国第29军加强了抗战的准备工作:抽调第37师第110旅(旅长何基沣)第219团(团长吉星文)接防宛平与长辛店地区。该团随即以加强的第3营(辖4个步兵连、1个轻迫击炮连、1个重迫击炮连、1个重机枪连,共1400余人,营长金振中)部署于宛平城和卢沟桥一带;以第1、第2营和团部集结在长辛店地区。与此同时,中共北平地下党组织和进步人士分头到第29军宣传抗日,以激发广大官兵的爱国热情,第219团官兵抗战意志高昂,一致表示“宁为战死鬼,不当亡国奴。”

1937年7月7日19时30分许,驻丰台日军步兵第一旅团第3营开往紧靠卢沟桥中国守军驻地回龙庙、大瓦窑一带,举行挑衅性演习,诡称日军在卢沟桥演习时“失踪”一名士兵,要求进入宛平城搜查,在遭到中国守军第219团第3营营长金振中的严辞拒绝之后,日军随即炮击宛平城,向卢沟桥发起进攻。守军第219团团长吉星文率部奋起还击,至次日晨,龙王庙、五里店、卢沟桥火车站被日军占领。8日晚,第110旅旅长何基沣率部反击,由西宛及长辛店夹击宛平城外日军,一举夺回了失去的阵地,全歼侵占卢沟桥火车站的日军。

日军制造七七卢沟桥事变,进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军队奋起抵抗,全国性抗战由此爆发!同时,它也是反法西斯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在东方战场的爆发点,换一句话说,七七事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重要起点。

二、宋哲元冀察当局的“作地方事件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第29军的主要领导如副军长兼北平市长秦德纯、第37师师长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冯治安和第143师师长兼察哈尔主席刘汝明等,均属于态度强硬,对日绝不让步的“主战派”。卢沟桥事变发生的当夜凌晨2时许,秦德纯即电示冯治安和第219团团长吉星文:“保卫领土是军人的天职,对外战争是我军的荣誉,务即晓谕全团官兵,牺牲奋斗,坚守阵地,即以宛平城与卢沟桥为吾军坟墓,一尺一寸国土,不可轻易让人”[2]。当日军要求中国驻军撤出宛平城时,秦、冯等都坚决表示,卢沟桥和宛平城绝对不能退出。

然而,作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兼第29军军长的宋哲元,对七七事变的态度曾经抱有和平解决的幻想。卢沟桥事变发生时,宋哲元还在原籍山东乐陵老家省亲。他虽然不甘日本的压力,但打算把卢沟桥事变“作地方事件解决,避免事态扩大[3]”。他虽然主张抗日,但他还是“希望俟有准备后再抗战[4]”,这与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大多数人的态度相同。宋哲元虽然表面上贯彻蒋介石“不丧权,不失土”的旨意,但他与蒋介石又有矛盾,企图在与日周旋中保存实力,保住第29军在冀察的地盘,维持华北现状,所以在军事上缺乏认真而充分的准备,并对国民党中央军孙连仲部北上支援第29军的行动,采取暗里抵制的态度。因此,他更希望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卢沟桥事变。7月9日,蒋介石电令宋哲元“速回保定指挥[5]”。宋哲元由于热衷于政治谈判,迟迟没有回保定指挥。

其时,北平宛平城内的谈判正在进行中。日方向中方提出两点建议:1、双方立即停止射击,死伤官兵可允许各自运回;2、由冀察绥署两人、日方四人(内有日本高级顾问缨井德太郎)在天亮后乘汽车进入宛平城内调查昨夜所出的事故。7月8日6时许,日方谈判代表如约来到宛平城内,日方首先提出三点无理要求:1、此时守城和守桥的中国军队撤出城西10华里以外,以便日军进城搜查;2、日方损失由中方赔偿;3、严惩这次造祸的祸首。在遭到中方的严辞拒绝后,上午9时半日军又向宛平城和卢沟桥发起猛烈攻击。由于日方的背诺,中方将其翻译官爱泽枪决,并将其他3名日本代表捆缚后送出宛平城。当日,日军三次进攻宛平城,均被中国驻军打退。

至7月9日2时,中日双方经过交涉,初步达成三项口头协议:1、双方停止射击;2、日军撤至永定河左岸,中国军队撤至永定河右岸;3、宛平城卢沟桥的守备由冀北保安队接防[6]。但是,日本实为缓兵之计,并不打算真正执行停火撤军协议,它想借所谓“不扩大事态”的谈判来拖延时间,以便向华北增兵,待增援部队抵达后,发起更大规模的军事进攻,以消灭第29军。果然,7月9、10两日,日军背约弃信,四次进攻宛平城,并占领铁路桥和回龙庙。10日夜,第29军展开全面反击,经过十余次争夺,终将失地夺回。日军退到大枣山及以东地区,等待国内援军到来。

宋哲元下决心全面抵抗日军侵略比较迟缓。主要原因是:第一,宋哲元受冀察政务委员会内部亲日派齐燮元、张允荣等人所谓“华北特殊化”思想的影响,致使他“陷入政治谈判之圈套,而对军事准备频现疏解[7]”,对日方抱有幻想。而日本为达到使华北脱离国民党中央政府的阴谋,则利用宋哲元与国民党中央政府的矛盾,多次施放“不扩大”的烟雾弹。第二,由于军阀割据思想影响等历史原因,宋哲元对蒋介石也存有一定的戒备心,“恐中央军北上,渐次夺其地盘[8]”而热衷于和缓,缺乏真正军事上的备战,因此也想与日方暂谋妥协,设法拖延时间,以集中兵力进一步加强军事部署后抵抗日军侵略。

宋哲元于7月11日才由山东乐陵回到天津,随即发表书面谈话,表示和平诚意。当日晚,冀察当局与日方再次签订《卢沟桥事件现地协定》:(1)第29军代表声明向日军道歉,并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2)宛平城及龙王庙驻军,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3)取缔共产党及其他抗日团体。但由于这一协定是在中日双方仍在继续交战中签署的,所以实际上根本没有执行。但宋哲元希望以此来换取日本的停止军事进攻。15日,宋哲元派第38师师长兼天津市长张自忠等与日本驻屯军参谋长桥本群少将等正式谈判。18日,宋哲元还在天津会晤了日本新任中国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进行“道歉”,以此来讨好日方。19日,宋哲元离开天津返回北平,随即下令撤除北平城内的防御设施,查禁抗日书报,要求国民政府中央军孙连仲部停止北上,并将冯治安第37师调离北平,改由赵登禹第132师接防。但是,日军扩大侵略规模的军事行动,并未因宋哲元的对日妥协而停止,反而不断向宛平城和卢沟桥一带的中国驻军发起军事进攻。直止7月21日,日军的不断进攻才使宋哲元头脑清醒地领悟到“战争之事,将来恐不能免[9]”。

7月1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派兵决议案,发表《派兵华北的声明》,并把卢沟桥事变称为“华北事变”,诬陷中国第29军挑起卢沟桥事变,并任命香月清司中将为中国驻屯军司令官。15日至17日,日本参谋本部相继制定了《对华作战要领》和《在华北用兵时对华战争指导要领》,准备在两个月内“讨伐”中国第29军,预定在三四个月内消灭中国中央政权,从而表明了日本政府不断扩大侵华战争规模,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决心。至7月25日,日军增兵华北的军事部署大体就绪,已调关东军独立第1旅团集结于怀柔地区、独立第11旅团主力进抵高丽营;调驻朝鲜日军第20师团部署于天津、唐山、山海关一线。7月26是,日军第20师团第77联队和中国驻屯军步兵旅团一部侵占廊坊,并于当晚进抵广安门。

7月26日,日本驻屯军向宋哲元提出了“最后通谍”:(1)八宝山、卢沟桥附近的第37师,须于27日中午前撤至长辛店。(2)北平市内的第37师,须于当日中午前经平汉线北面撤至永定河右岸,以后继续移驻保定地区。(3)如不按上述实行,即认为贵军无诚意,我军将不得不采取单独行动[10]。7月27日,日本参谋本部下令向中国第29军发动攻击,并下令在国内进行第二次战争动员,增调第3、6、10、11师团等部共20余万人派往中国华北。

7月28日,宋哲元在平津危在旦夕之下,才拒绝日方一切无理要求,于当日向全国发出自卫守土通电。为了不使北平古都受到损害,宋哲元、秦德纯、张自忠等商定,决定放弃北平,退守保定;并留张自忠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北平绥靖主任和北平市长。晚上9时许,宋哲元、秦德纯率部仓皇离开北平赴保定。蒋介石随即任命宋哲元为第一集团军总司令,第29军也扩编为第68、59、77三个军。夜半之时,第29军撤离北平。同日,日军在南宛向中国军队发起总攻。当时,第29军驻南宛约7000余人。日军第20师团、驻屯军步兵旅团主力在飞机、大炮火力支援下,从东、南、北三面向南宛发起进攻。由于宋哲元的对日妥协,中国守军被迫应战,在5个多小时的惨烈战斗中,伤亡2000余人,第29军副军长佟麟阁、师长赵登禹英勇牺牲。南宛遂陷敌手。

7月29日,日军侵占北平。同日,第29军驻天津的第38师第112旅、独立第26旅等部,先后于29日凌晨分别向天津各车站、机场等地日军发起进攻,烧毁日机10架,并攻占了天津火车总站和东站。但因对日军航空兵和猛烈炮火的反击不力,中国军队只好转攻为守。经15小时的激战,中国守军伤亡严重,遂于30日放弃天津,向马厂方向退防。

上述事实表明,宋哲元对卢沟桥事变“作地方事件解决,避免事态扩大”的方针,对日一再妥协退让,缺乏战争准备,结果适得其反,不但没有避免事态的扩大,反而还遭至灭顶之灾。这是宋哲元热衷于“和平谈判”,而疏于备战的后果。

三、国共两党对待“七七事变”的态度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中国大地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作为中国政治舞台上最大的两个政党国民党和共产党,都先后表明了各自的态度和立场。

中国共产党在七七事变的第二天,即7月8日就发表了号召全国奋起抗战的宣言,通电全国:“全国同胞们!平津危急!华北危急!中华民族危急!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我们的出路。我们应该赞扬和拥护冯治安部的英勇抗战……我们的口号是:武装保卫平津华北!为保卫国土流最后一滴血!全中国人民、政府、军队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略!国共两党亲密合作抵抗日寇的新进攻!驱逐日寇出中国[11]”。同日,中国工农红军朱德、彭德怀等将领致电蒋介石,表示:“红军将士,咸愿在委员长领导之下,为国效命,与敌周旋,以达保土卫国之目的。”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派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等二上庐山,与蒋介石、张冲、邵力子举行谈判。7月15日中共代表团向蒋介石提交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提出了发动全民族抗战、实行民权政治和改善人民生活等三项主张,作为国共合作的总纲领和全国人民的共同目标。同时,郑重声明:“……愿为彻底实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停止推翻国民党政权和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取消苏维埃政府,改称特区政府;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这显示了共产党以民族利益为重,合作抗日的诚意!

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在全国抗日高潮的影响和推动下,对七七事变的态度,坚持外交“谈判”与军事“应战”两手并重的方针。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的谈话,是国民党对卢沟桥事变的公开表态,正式提出了对卢沟桥事变的基本立场、方针,发表了《对于卢沟桥事件之严正表示》的讲话。

蒋介石的“庐山谈话”其主旨是主张坚决抗战,反对妥协退让,实际上是国民党政府的抗战动员令,中国共产党也给予充分肯定。毛泽东在1937年7月23日发表的《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一文中指出,“七月十七日,蒋介石先生在庐山发表了谈话。这个谈话,确定了准备抗战的方针,为国民党多年来在对外问题上的第一次正确的宣言,因此,受到了我们和全国同胞的欢迎。”[12]

面对日军的全面进攻,8月上中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将全国划分为五个战区: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介石兼任(10月25日程潜接任),辖区为河北省和山东省北部地区。第二战区,司令长官阎锡山,辖区为山西、察哈尔、绥远省。第三战区,司令长官冯玉祥(10月4日蒋介石兼任),辖区为苏南。浙江省。第四战区,司令长官何应钦,,辖区为福建、广东省。第五战区,司令长官蒋介石兼任(9月19日李宗仁接任),辖区为苏北和山东省(鲁北地区除外)。其中,第一、第二战区和第五战区一部担任主战场华北防御作战任务,总兵力约70万人。同时,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国防会议决定,抽调各省兵力,以全力对日宣战,计广西出4个师,广东先调2个师,并先成立5个预备师,四川出10个师,云南出2个师,宁夏出1个师,青海出1到2个师。湖南、河南、云南、贵州等省迅速筹办补充若干个师,以备征用。

总之,七七卢沟桥事变的爆发,极大地促进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中国人民在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展开了气壮山河、血战到底的全国抗战,这对最终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产生了决定性作用,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作者:军事科学院原军事历史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首席军史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课题组主要专家。)

[1][日]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和主要文书》(下卷),第102页,株式会社,原书房,1966年东京版。又见日本历史学会编《太平洋战争史》第1卷第224页,附录(二)资料,1959年,商务印书馆。

[2]秦德纯:《七七卢沟桥事变经过》,载台湾《传记文学》第1期,1962年6月版。

[3]同上。

[4]《卢沟桥事件第十六次会报》(1937年7月26日),中央党校中共党史资料室编:《卢沟桥事变和平津抗战》(资料选编),1986年版。

[5]《蒋介石致宋哲元密电稿》(1937年7月9日),参见书,同上。

[6]《松井大佐和秦德纯达成的协议》(1937年7月9日),参见中央党校中共党史资料室编:《卢沟桥事变和平津抗战》(资料选编)。

[7]《何应钦致宋哲元等密电》(1937年7月17日),参见书,同上。

[8]《杨宣城致何应钦的报告》(1937年7月22日),参见书,同上。

[9]《宋哲元致何应钦电》(1937年7月21日),中央党校中共党史资料室编《卢沟桥事变与平津抗战》(资料选编),1986出版。

[10]《日本中国驻屯军对宋哲元发出最后通告的主要内容》(1937年7月26日),参见中央党校中共党史资料室编《卢沟桥事变与平津抗战》(资料选编)。

[1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43-34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

[12]《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44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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