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鸣:制度哲学的学术自觉与时代担当

辛鸣:制度哲学的学术自觉与时代担当

制度哲学从哲学视角、用哲学方法研究制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价值生成与意义评估、人性假设与工具异化等“元问题”,追问、反思“直到先天未画前”是其研究特色。制度哲学又是基于实践的理论建构,“不离日用常行内”。以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直面当代中国改革发展乃至民族复兴的大问题、真问题,为制度创新提供哲学支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下简称中国道路)进行哲学辩护、对中国方案作出哲学阐释,是制度哲学的学术自觉与时代担当。

为制度创新提供哲学支持

从一定意义上讲,当今中国社会的改革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对既有制度进行变革,用新制度取代旧制度。这就向制度哲学提出了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制度变与不变何以发生?

变与不变。稳定是制度的本质属性。制度之所以能发挥作用,就在于它良好的稳定性能让社会主体形成明确预期。制度又要随时创新,因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反映经济社会关系的制度就需要相应创新。如何在实现制度定型过程中让制度保持活力与弹性?如何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保持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回答这些问题,制度哲学不能缺席。制度创新不可能在制度真空中进行,制度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反映在实践上,就是在改革中遇到的制度创新与法律的关系问题。无视法律的制度创新会动摇制度自身的权威基础,但制度创新又要冲破制约。所以,如何依法改革、让改革于法有据是制度哲学关注的课题。

变与不变依据何在。制度创新旨在让制度与社会生产力及相应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更加相适应,进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从历史长过程看,这一依据显然有着正当性。但制度创新的现实表现往往是通过制度变革来实现利益调整,通常会造成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有损有益。按照制度研究中“集体行动的逻辑”,小群体、小集团在推动制度变革方面的愿望与力量常常强于大群体、大集团;理论中的全体社会民众在实践中不具有组织性或者组织难度和组织成本过大,因而集体行动能力欠缺。在制度创新实践中,确实存在既有上层建筑中的体制惯性与新的经济基础中的不健康因素“结盟”,结果导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发生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变化。可见,如何实现有利于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制度创新,是制度哲学面向实践的基本追问之一。当然,中国社会已经给出了自己的最优解。这就是通过强化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能力,不断推进现实社会中的制度创新,使其真正代表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变什么、不变什么。中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而不是全盘否定、另起炉灶。比如,政治体制改革需要扎实推进,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绝不意味着要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绝不意味着要放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哲学中,制度与体制既相联系又各有侧重。制度更侧重于理念与价值。一项制度之所以被赋予基本的地位,不在于它的内容有多关键,而在于它所体现的理念与价值有多核心。这些理念与价值如何体现出来并在实践中得以施行,关键要靠体制来保障,体制是制度及其理念与价值的展开与具体化。由于同一个理念可能会有多种方式来体现,同一个价值也能用不同的手段来保证,因此,体制的形式就会多样化,服务于同一制度价值的体制也可以有多种。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度创新变的是体制,不变的是制度尤其是制度本身的理念与价值。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