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词】
近年来,公安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实施新的《看守所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看守所的监督、管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健康,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医疗保障,配备驻所医生并每日巡诊;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建立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的长效机制等,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解说词】
一起刑事案件,不仅仅涉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往往还涉及涉案财物的处置。
现实中,一些办案机关在处置涉案财物方面存在随意性,侵害了当事人正当的财产权利,也给司法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2017年1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要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权司法保障各个领域的变化和进步,如一股股涓涓细流,汇合成为一股彰显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大潮。
【解说词】
权力干预司法,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说,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印发规定以来,第二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案例。
【同期】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 杨晓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防止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一定要严格落实党纪处分条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解说词】
这是一道权与法间的“高压线”。它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与此同时,中央政法机关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在司法机关内部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制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相互关系的规定,在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之间架起了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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