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也需重责罚

“微腐败”也需重责罚

摘要: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执行纪律规矩必须“丁是丁、卯是卯”,通过执纪惩戒,彰显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

习主席告诫我们:“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根除基层“微腐败”的病原体,既要把重心放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也要划出红线、硬起手腕,大力纠治发生在基层官兵身边的不正之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保持正风肃纪、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一项项党纪法规接连出台,一只只“老虎”“苍蝇”相继落马,“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不可否认,一些小贪微腐现象在基层隐藏得还比较深,个别基层干部主观上还存有“小贪不算腐败”的模糊认识。不少“微腐败”披着人之常情的外衣,有效监管难、彻底肃清难。如若不及时铲除,随时可能酿成大祸害,给部队建设带来切肤之痛。

整治基层“微腐败”,关键在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治、责任全覆盖。要紧紧抓住党委机关、核心部门和敏感岗位,扭住思想认识误区反复搞教育,切实让每名官兵感受到正风肃纪越来越紧、越来越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评体系,倒逼各级党委、纪检部门和领导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将党规党纪、各级指示和案件处理直达末梢,不仅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警示,更要抓实部队全员的贯彻落实,切实让每名官兵都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彻底纠治基层“微腐败”现象,关键在于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笼子,真抓、真严、真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要瞄准基层“微腐败”的痛点,紧盯易发人群、重点环节和关键问题,完善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构建大数据监督评价体系,通过组织讲评、民主测评和个人自评等形式,综合考评一个单位风气好坏,全面考量个人党性原则,并作为评功评奖、晋职晋衔的重要依据;积极研究新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网络红包、匿名网购送礼等新问题,及时纳入监管体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法不严则不力,治不严则无获。执行纪律规矩必须“丁是丁、卯是卯”,通过执纪惩戒,彰显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开出“权责清单”,让官兵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要把一些看似是道德层面的要求,上升为纪律规范并严格执行,对于触碰“微腐败”红线的官兵,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战士,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让“微腐败”无处藏身,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刘建翀)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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