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璟:战斗力标准与量化评估理论(2)

李璟:战斗力标准与量化评估理论(2)

战斗力量化研究的思路与结论

战斗力评估是指对战斗实力的大小、方向、结构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和估算的过程。从理论上说,战斗力评估应该包括对战斗活力的评估,但由于敌情、士气和谋略以及其他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战斗活力具有瞬时性、动态性和不确定性,既难以在作战行动之前进行事先评估,也难以在作战行动之中进行跟踪评估。因此,战斗力评估主要是对战斗实力的评估。当然,战斗静力包含在战斗实力之中,对战斗实力的评估也自然包括了对战斗静力的评估。

对战斗力量化研究的思路:

从复杂到简单再从简单到复杂。战斗力最复杂的表现形式是战斗活力,是作战行动中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武器装备、军事人员、体制编制、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军队管理、军事理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作战对象等各种因素都对它具有影响。它是动态变化的,许多因素对战斗活力的影响很难量化。把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军队管理、军事理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和作战对象等这些难以量化的因素去掉,只考虑武器装备、军事人员和体制编制这三个核心要素,将它称为战斗实力,就是一支部队所具有的战斗力。战斗实力就容易量化一些,但包括人的因素也还不够简单。所以,进一步把人的因素去掉,得出更简单的战斗静力,也就是武器装备形态的战斗力,这种战斗力是纯物质形态的战斗力,是可以量化的。在战斗静力中,杀伤力是核心也最简单,所以就把杀伤力作为战斗力量化的逻辑起点,首先对杀伤力进行量化,然后再从简单到复杂,研究战斗静力中的其他分力,再研究战斗实力和战斗活力。

从定性到定量再从定量到定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是科学研究普遍采用的方法。针对当前我军战斗力定量研究十分薄弱的现状,必须充分认识定量研究的重要性,把定量研究作为一项最重要的任务和必须追求的主要目标。但是,定量研究必须以定性研究为基础,必须把定性研究放在第一位,因为定性比定量更为重要,定性研究决定了定量研究的基本框架,为定量研究指明正确的方向;定量研究是使定性研究结论更加具体化,更好地描述和反映定性研究成果,如果定性搞错了,相应的定量研究都只是数字游戏。定量研究结论是否科学,不在于它运用了多少数学方法,也不在于它的过程多么复杂、多么令人费解,而在于它能否解释实践、指导实践。所以,对战斗力的定量分析结论还必须给出合理的、符合军事实践的定性解释,并能在军事实践中得到验证。

遵循现代科学技术基本原理。主要是以军事科学理论为基础,不断深化和加强定量研究,丰富和发展战斗力理论。战斗力量化研究本质上是军事理论,而不是数学理论,必须要与当前主流军事理论相一致,能够融入到军事理论体系之中。所以,研究中首要的问题不是建立量化模型和算法问题,而是找出军事规律和建立军事模型问题,当把军事问题认识清楚之后,量化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同时,在研究中还要遵循军事技术基本原理,包括射击、机动、探测、制导、通信、隐身、电子对抗和网络战等军事技术原理。

灵活运用恰当的量化方法。战斗力量化研究毕竟需要采用大量的量化方法,量化方法不是越高深越好、越复杂越好,只要管用好用就行。除了一些具体的数学方法外,在研究中还采取了一些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关键指标法、作战需求指数法、模糊综合评判法。

战斗力量化研究的主要结论:

主战装备杀伤力。杀伤力是指毁伤武器装备和打死打伤人员的能力。只有能够发射弹药的主战装备才有杀伤力,主战装备杀伤力大小可用公式“f = b·v”计算。式中,f 为杀伤力;b为杀伤冲量,表示每秒发射弹药(弹头)的重量;v为杀伤速度,表示弹药(弹头)飞行的速度。由于各种主战装备每秒发射弹药的重量和弹头飞行速度是确定的,各种主战装备杀伤力都可以这样进行计算。

物力系数和战斗静力。主战装备除了杀伤力外,还具有其他能力。如一辆坦克,除了能发射弹药具有杀伤力外,还能侦察、机动、防护,这些能力综合形成物力系数。物力系数是指武器装备中除杀伤力之外的各种物质因素对战斗力大小的综合影响程度。物力系数与杀伤力相乘,就得出主战装备的战斗静力。物力系数大小可以从五个方面17个指标来评估(见图1)。对每一项指标,都需要根据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灵活运用各种定量化方法,测评出指标数值,并最终通过一定的算法融合成一个大于0小于1的数,这个数就叫物力系数,它反映了对主战装备杀伤力的发挥程度。这样就从简单往复杂进了一步。

人力系数和战斗实力。战斗力人力系数,是指人的因素对战斗力大小的综合影响程度。人力系数与战斗静力相乘得出战斗实力。人力系数的评估指标包括四个方面11项(见图2)。对上述11项评估指标,均需采取适当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采集评估数据,得出定量化评估结论,并建立科学的数据融合算法,最后才能计算出人力系数的数值大小。由于人力系数是人的能力素质的综合反映,具有复杂性、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对其进行评估比对物力系数进行评估要困难得多。

战斗力量纲、方向和体系。战斗力的量纲是指衡量战斗力大小的单位。一个数量必须要有明确的量纲,否则就只具有数学含义而不具有明确的物理含义,也不具有明确的军事含义。1和100两个数字在数学上的大小是十分清楚的,但如果两者的量纲不同,则大小就难以衡量或与数字本身的含义不相符。战斗力的量纲等于杀伤冲量的量纲乘以杀伤速度的量纲,即等于“千克/秒” ד米/秒”=“千克米/秒2”,与物理学力的量纲“牛顿”一致。不过,战斗力量化模型中出现的两个“秒”的含义并不一样,前一个“秒”是指发射弹药的时间,后一个“秒”是指弹药飞行的时间,所以,不能套用物理学中力的量纲“牛顿”。同时,杀伤力还蕴含着弹药爆炸产生的巨大威力,这种爆炸产生的力要远远大于弹药发射时的推力。所以,我们将战斗力的量纲定义为“战力”,“战力”即战斗力的简称,1战力=1千克米/秒2。

任何力都是有方向的,战斗力也应有方向,它是一个矢量。从战斗力量化定义来看,由于杀伤冲量是一个标量,没有方向,只有杀伤速度具有方向,所以,战斗力方向从理论上讲与杀伤速度的方向一致,即与弹药飞行的方向一致。但是,一般而言,弹药飞行的弹道都是弯曲的,杀伤速度的方向在弹药飞行过程中不断变化,所以,不宜从物理学角度来定义战斗力的方向。从军事学或从作战的角度,我们认为,战斗力方向是指主战装备弹药飞行起点到终点构成的方向,且起点和终点仅为地面、海上、空中三项选择之一。按照这一规定,战斗力共有九种方向:地对地战斗力,地对海战斗力,地对空战斗力,海对地战斗力,海对海战斗力,海对空战斗力,空对地战斗力,空对海战斗力,空对空战斗力。这一规定将弹药发射的复杂方向简化为由起点到终点的直线方向,并且与战斗力的存在空间和打击目标所在的空间相一致,较好地遵循了物理学的原理,也充分考虑到军事上对战斗力进行量化研究的需要。这九种方向战斗力,与军兵种组成以及地面作战、海上作战、空中作战、地面防空作战、海上防空作战、海岸防御、登陆作战、空袭作战等作战行动是基本一致的。

战斗力的逐级融合。在得出作战体系所属各种主战装备战斗力之后,可以根据部队编制自下而上逐级融合计算和评估出部队整体的战斗力。这个过程重点把握三点:一是运用矩阵加法对战斗力进行计算,二是评估计算装备体系物力系数的作用,三是评估计算各级指挥人力系数的作用。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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