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依规治党推进从严治党(2)

以依规治党推进从严治党(2)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不断趋于完善。

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衔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由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三位一体构成的,诚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就特在其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上,特就特在其实现途径、行动指南、根本保障的内在联系上,特就特在这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制度,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十八大以来党在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各项工作,都围绕着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这个目标来部署和展开。党中央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一方面党规必须与国法保持一致,按照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审查和严肃纠正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问题。

另一方面,明确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不同,各自发挥作用,但两者从根本上说都是党和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是一致的,相互协调衔接,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这体现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在执行中是分工明确并彼此衔接的。党规与国法的衔接还体现在党内法规是国家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要充分发挥执政党党内法规的“外溢”效应与引领作用,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推进形成党治国理政成熟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文明成果。有些制度尤其是直接规范公权力运行的制度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以通过先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在党内实行,不断反馈调整完善,辅以在全社会宣传引导,再适时将党内法规中成熟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制定修订了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实现了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规定和举措的系统化,这些制度性成果为我们顺利地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使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气力抓紧抓好。”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不断趋于完善。但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能一蹴而就,也无法一劳永逸,在进一步的发展中,我们肯定还会遇到很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还会碰到很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战。我们要把握好宝贵的战略机遇期,必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问题出发尽快补齐党建方面的制度短板,不断提升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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