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中办国办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共分总则、职位设置与招聘、聘任合同、日常管理、纪律监督、附则等六章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9日起施行。2011年1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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