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大美湘潭(2)

【砥砺奋进的五年】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大美湘潭(2)

摘要:五年来,湘潭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基本思路……

队伍素质建设与能力显著提高

湘潭市环保局坚持加强队伍素质的建设与工作能力的提升,不断进步,为湘潭环保工作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湘潭环保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近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之下,湘潭市各级单位、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环保工作。省、市人大均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定期开展民主监督活动。

近年来,湘潭市环保局开展全市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环境保护大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坚决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6月29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境保护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公安、检察院、环保有效联动,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将依法惩治并有效预防环保领域的犯罪行为。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按照湖南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湘潭市环境监测站按时完成对空气质量监测、空气中特殊项目调查性监测、酸雨、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噪声等常规监测工作任务。此外,环境监测站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监测水平和科学分析能力不断提高,去年,在全省环境监测比武中,湘潭市监测站取得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同时,湘潭市环保局在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维护环境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湘潭市环保局出台优化环保执法环境的文件,明确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考评机制,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做到及时清理废止并限期整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投入,为环保部门提供人员、车辆、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各排污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为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局加强了与各部门的联动。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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