镉大米再现,生态修复需有紧迫感

镉大米再现,生态修复需有紧迫感

又见镉大米风波。近日,有环保志愿者在网上发文称,他们十月中旬在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原九江县)港口镇取样发现,两户村民家中农田的土壤以及稻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镉超标。志愿者提供了上述检验报告电子版,并指出,其中一户村民农田土壤重金属镉含量1.14mg/kg,超出土壤三级标准1.14倍,尚未收割的晚稻重金属镉含量为1.62mg/kg,超出相关标准8.1倍。

11月10日,柴桑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柴桑区发布回应称,柴桑区委、区政府已组织调查,港口镇、村成立工作组进村入户集中收存疑似污染大米,待检验结果确认后,对确属污染大米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区域的污染状况与镉大米疑云,其实并非首次引发关注。早在今年8月,有志愿者就九江(铜硫矿)矿业公司造成的周边土壤污染及东湖污染问题进行信访投诉,九江县(现柴桑区)环保局在给出书面回应中坦承,由于早期粗放式开采,丁家山金铜硫矿区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据悉,该铜硫矿成立于1970年,2008年改制重组后,原丁家山金铜硫矿区现属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期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4年经江西省环保厅批准开采。当地相关负责人将这一污染问题定性为“历史遗留问题”,并表示近年多次试图开展生态修复项目,但最大的难题在于缺乏资金。

当地是否是真的是拿不出资金来解决生态修复问题、最大的难题又是否仅仅只是资金问题,暂且不谈,但将该区域的污染状况完全推给“历史遗留问题”恐怕有卸责之嫌。一方面,曾经一度停产的“污染大户”,于2014年重新恢复生产,那么现行的开采又是否完全符合环保标准?它是否在进一步加剧当地的污染状况?另一方面,既然明知有如此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尚待解决,却依然未能阻止企业上马,是否首先反映了当地在污染治理与经济利益取舍上的失衡?涉事企业成功改制,“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又是否落实?

针对这次镉大米风波,当地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粮食部门核查后发现,港口镇污染源附近的大米从未流入市场,“粮食部门没在那收过粮,当地农民多为散户,种的粮食大多自己吃”。然而,这种说法同样存疑。2015年10月,九江当地媒体浔阳晚报就曾报道,“种粮户怀疑矿山'玷污'了稻谷,去年大米被检出镉超标,今年粮商不敢再收购”。退一步讲,即便该区域生产的粮食现今因为镉超标而被市场淘汰,农户只能“自种自吃”,当地政府也不该对此“心安理得”,更不能以给农户发放补偿来代替对污染水土的修复。

在当前的最严“环保治理”时代,九江市柴桑区的水土污染状况,指向的其实是环保治理在防止新增污染外,对存量污染和遗留问题如何妥善处理的严肃命题。在这方面,九江市柴桑区并非孤例,2014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土地整治蓝皮书》指出,我国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的面积约5000万亩,土地面临着严重污染和退化,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土壤的环保状况不容乐观。因此,面对镉大米,当地除了进行无害化处理,釜底抽薪之举应是加快对受污染土地的修复与整治。

近年来,有关于镉大米乃至儿童血铅超标的新闻时有发生。这是环境生态恶化给予人的最极端警示。如果说过去的粗放式发展带来的环境损坏,有着特定发展阶段的“历史”原因,那么到了今天,当环境风险已经形成看得见的伤害,已经没有理由不尽快进行纠偏并为此“买单”了。任何的拖延与怠慢,都是对生命的抽空。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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