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阳光司法守护看得见的正义

用阳光司法守护看得见的正义

摘要:只有阳光司法才能让正义看得见,也只有阳光司法才能守护看得见的正义。

11月28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此案的审理和判决体现了我国依法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活动的决心,展示了我国对一切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坚定了人们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这是一场公开的审判,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共30人旁听了宣判。同时,“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全程视频播报了庭审宣判实况。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司法公开已经制度化、常态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有关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经申请可不公开审理外,其他一审案件都应公开审理。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显然属于公开审理之列。

公开审理这样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彰显了司法机关开放透明的自信。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依法公开审理了众多具有很高社会关注度的重大敏感性案件,如薄熙来案、周世锋案、刘汉案、盘古公司案等等。通过公开审理,公众了解了案件真实情况,看到了司法的全过程。正是因为公开,司法的公平公正得以充分体现,也正是因为公开,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精神得以在社会弘扬。

同时,公开审理这样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也是一次对全社会的普法教育。通过公开审理,公众可以清楚地看到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们通过创建QQ群,有计划、有目的的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意图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并发展组织成员,建立组织架构,这些都严重触犯了我国宪法和法律,是一个法治国家绝对不能允许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司法机关依法公开审理此案,在严惩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也向全社会表明,自由有边界、行为有底线,任何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行都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只有阳光司法才能让正义看得见,也只有阳光司法才能守护看得见的正义,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的公开审理,再次证明了司法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与能力。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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