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普法办举办“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讲座

青海普法办举办“12·4” 国家宪法日法治讲座

摘要:12月1日,由省普法办举办的纪念“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厅级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在西宁“开讲”。

(原标题:省普法办举办纪念“12·4” 国家宪法日暨厅级干部法治讲座)

为纪念即将到来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由省普法办举办的纪念“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厅级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在西宁“开讲”。讲座由知名宪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胡锦光教授进行授课。

胡锦光教授以《宪法在法治体系中的核心作用》为题,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宪法内容的阐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结合现行宪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内容,从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向宪法宣誓、依法治国为什么首先要依宪治国、如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领导干部学习宪法的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授课内容重点突出、脉络清晰、内涵丰富,得到在座同志的高度评价。

省司法厅负责人介绍,举办本次讲座,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提升我省厅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宪法意识。

西宁市、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驻青单位、省管企业共198名厅级干部参加此次讲座。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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